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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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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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问丨吴家玮:教育如何助建中美桥梁?******
中新社旧金山12月15日电 题:教育如何助建中美桥梁?
——专访美国大学首位华人校长吴家玮
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近几十年来,随着一批批中国留学生走出国门求学,中国与西方学术界的交流日趋紧密。东西方教育在哪些方面可以实现互鉴?教育如何助建中美桥梁?中新社“东西问”专栏近日专访美国大学首位华人校长、香港科技大学创校校长吴家玮,请他谈谈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您在《玻璃天花板:吴家玮回忆录》中提到“打破学界的玻璃天花板”。在这一过程中,您华人身份的优势和挑战是什么?
吴家玮:我在美国的教研之路完全是沿着学界惯例走过来的,可以说是“循规蹈矩”。我30多岁当上系主任,40多岁当上院长、校长,于是被人说成是“打破了玻璃天花板”。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华人,我遇到过挑战,担任旧金山州立大学校长期间感受尤深。
旧金山历来是一座多元且较为复杂的城市,旧金山州立大学是该市唯一的公立全科大学,学校的“一把手”难免处于众目睽睽之下,突然间来了一位在儒家思维中长大、另有一套管理模式且不太听话的华人校长,很多人不习惯。
图片美国旧金山中美国际学校的学生穿中式服装表演节目庆祝中国农历新年。当地华人比例为全美最高。陈钢 摄在美国的教研之路上,华人身份没有什么明显优势,否则就不会碰上“玻璃天花板”了。但在旧金山州立大学当校长期间,儒家思维为我的管理模式带来一些积极影响。我常跟副校长、院长、教授代表等10来个人开会,讨论各种议题。众人意见不一致时,会展开讨论、辩论或是争论。如果讨论半个小时后还僵持不下,美国同事们就忍不住了,接下来就要求通过投票结束争论。而我认为,绝大多数人都同意某一个建议,才是较好的结局。这个时候我会说,我们都是有头脑的人,多谈谈总可以在各种不同的见解里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看法。因此我主持的会议尽管时间很长,但最后总能得到一个支持度相当高的共识。
中新社记者:美国高校的工作经历,为您在科大的工作带来怎样的启发?
吴家玮:我回国前夕,香港经济面临转型,必将注重科技。当时,香港将迎来回归祖国的时刻,“一国两制”政策也已确定。在此背景下,一群有学问、有经验、有理想的学者决定放弃国外的丰厚资源和舒适生活,凭可贵的团队精神在香港创办一所研究型大学。
坐落于香港清水湾半岛的香港科技大学。谢光磊 摄特别是我在圣迭戈加州大学当博士后,十载后重回原校担任院长。那段经历让我认识到,要办好一所大学,研究和教学必须依靠真正一流的人才。我们在创办科大时,就是全力寻找各学术领域的一流人才加盟。
另外,圣迭戈加州大学的博雅教育理念对我在香港科大的工作也有启发。当时,港英政府只允许我们办理学院、工学院和商学院,但我坚持同时要办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我还希望每个学生主动参加文化、体育及团队活动。学校一定要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否则怎么能算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可以扩展年轻人的视野,理顺他们的逻辑,赋予他们深入思考、独立判断的能力。思想狭隘的人很难做到真正的创新,没有好的人文与社会科学环境,科技也搞不好。
中新社记者:您曾长期在旧金山湾区工作,并于20世纪90年代先后提出“香港湾区”以及“深港湾区”的概念。在高等教育方面,能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哪些经验?
吴家玮:旧金山湾区各种类型的高校都有,粤港澳大湾区的高等教育建设也一定要多元化。最好能够平衡发展研究型、教学型、专业型、普及型等各种类型的高校。至于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人文创作和社科教研同样重要,多种学科都要大力发展。研究型的高校必须注重教学,教学型的高校也不能忽视研究。
第十六届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与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上,参赛选手在调试作品。杨雨 摄此外,高等教育不能一面倒地聚焦于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也绝对不能忽视。中国过去经济落后太久,需要飞速发展,赶上发达国家,因而在很短的时间内培养了大量应用型人才。但非常关键的基础研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作为科技创新和突破的基石与载体,是时候大力度发展基础研究了。
中新社记者:东西方教育在哪些方面可以实现互鉴?
吴家玮:西方发达国家因各自的历史和背景不同而发展出各有特色的教育模式,法、德、英、美等国的教育制度差别很大。在向西方借鉴的过程中,中国要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善加选择,发展符合国情的教育模式。
最近几十年,中国高校数量急剧增加,水平相应提高。目前,中国每年普通、职业本专科招生人数在1000万以上,硕士生以及博士生的招生人数分别超过100万和10万。有人说中国毕业生太多,导致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但我认为现在的高校数量和招生规模相当合理。中国有3000多所高校,美国人口不到中国的四分之一,高校数量却更多。
北京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名前拍照留念。蒋启明 摄中国高等教育的问题不在于数量,而在于发展不平衡。美国的优秀大学分布在全国各地,但中国最好的大学主要集中在沿海几个大城市。五湖四海的“高材生”被吸引到这些大城市,毕业后大多不愿回老家。中国迫切需要推动教育、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在地域间均衡发展,让欠发达地区对人才具备吸引力。
中国的高等教育需要适度引进符合国情的博雅本科教育。同时,应该像西方社会那样,摈弃对大学排名的迷信、对论文和专利权数量化的追求以及对学者名衔的过度崇拜。
反向来看,中国一些教育理念也值得西方学习。从文艺复兴开始,西方世界逐步盛行“个人主义”。而儒家推崇“集体”意识,为人在修身之余,必须关怀和注重家庭、社会以及国家的集体幸福。这些意识启发于教育。
中国一些教育方式同样值得西方借鉴。我曾看过一档英国电视节目,有一组上海的高中教师到伦敦一所高中教学。老师走进教室,学生要站起来齐声喊“老师好”。上课的时候学生不能交谈,课后还有很多作业。英国学生刚开始对这套教育方式很不习惯,但一段时间后,他们不但开始欣赏中国老师的教育方式,连考试成绩也提高了很多。
中新社记者:您的回忆录《同创香港科技大学:初创时期的故事和人物志》里,有一个章节是“助建中美桥梁——走向老家”。在您看来,教育应该如何助建中美桥梁?
吴家玮:我写这本回忆录的时期,确实还是以学术交流合作助建中美桥梁的好日子。中国落后和僵化多年后,终于打开了国门。一些有理想的优秀留学生、学者在西方吸取了先进的知识和技能,然后走向老家,在国家重启、发展的征途上作了不少贡献。同时,美国的科研也需要中国的人才。在这个阶段,两国一些科研合作相当成功。
以“国际教育,成就未来”为主题的2009中国国际教育展在北京举行。吴芒子 摄美国人也认为,他们在许多方面也可以向中国学习。随着越来越多美国企业到中国发展,学习中文的美国人逐步增加。这些人到美国公司的中国分支机构任职,并通过与中国的合作提高本领,然后走回自己的老家。
但是,现阶段美国政治状况不容乐观,内部分裂、两党对立的局面令政客们以寻找外敌的手段来争取选票,中美学术交流难免受到影响。现状能否改善,要看美国的政治态度。美国学界也需努力跨越障碍,让两国的学术交流尽快恢复到过去的良好状态。
中国学界除尽可能恢复与美国学界合作外,还必须扩大国际交流的范围和对象,大力加强与欧洲、东南亚等地以及“金砖国家”的学术合作,在“一带一路”上多建“桥梁”。(完)
受访者简介:
吴家玮1937年生于上海,1949年移居香港,1955年赴美国留学。1966年,吴家玮获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物理学博士学位。他曾担任美国西北大学物理及天文学系主任以及圣迭戈加州大学热斐尔学院院长,并于1983年出任旧金山州立大学校长,成为美国大学首位华人校长。1988年,吴家玮受邀回港,出任香港科技大学创校校长,供职时间达13年。
回香港后,吴家玮曾先后担任港事顾问、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创新科技顾问委员会委员、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主席以及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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