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
充当“影子股东”聚钱敛财的落马官员被公诉******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通报,海南检方对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吴开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吴开成生于1966年4月,海南海口人,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22年10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并被指“靠矿吃矿、坐地生财”“充当‘影子股东’聚钱敛财”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刊文指出,腐败分子贪腐手段花样翻新,如有的通过“影子公司”“影子股东”,投资或实际控制公司及代收代持股份收益谋利等。文章称,应从利用企业工商档案查实际的控制人、通过查资产情况找利益输送链、透过公司经营业务看背后的公权力等方面入手严查这类案件。
另据最高检通报,安徽检方对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学民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对安徽省合肥市原副市长、市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姚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吴学民生于1968年2月,河北青龙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被“双开”的通报中,他被指“三观极度扭曲,贪欲极度膨胀,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金融安全于不顾”,以及“靠金融吃金融”“热衷觥筹交错”等。
姚凯生于1969年12月,安徽庐江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被“双开”的通报中,他被指“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公然利用执掌城建工程项目职权,与不法商人相互勾连,吃里扒外”等。
安徽省纪委监委日前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上述二人。2013年至2021年,姚凯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和高档酒水、虫草等礼品,折合共计84.4万元(人民币,下同),他还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携家人旅游。吴学民则在2014年至2022年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提货券等折合共计122.17万元。(完)